【乌什招商】——政策摘要
| 招商动态 |2017-04-17
新疆乌什县是国家确定的592个、自治区27个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县之一,是国家边境县、民族贸易县之一。享有国家贫困县、边境县、民族贸易县特惠政策。
一、纺织服装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1、设立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加大纺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免费或低价出租入驻企业,对于纺织服装企业自建厂房和新增设备给予适当的补贴。
2、进一步提高棉纺织品出疆运费补贴标准。在现有国家和自治区对棉花及纺织品运费补贴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含出口,下同)。对棉纱(含棉粘混纺、粘胶纱)类产品,每吨补贴900元;对棉布类产品,每吨补贴1000元。亚麻纱、毛精纺呢绒等其它初、中端纺织类产品,出疆运费补贴参照棉纱线补贴标准执行。
为推动服装、家纺等终端产业发展,对企业生产服装、家纺等深加工产品给予产品销售额2—3%的出疆运输补贴;对企业使用内地布匹加工制作服装、家用纺织品等,给予采购额2%的进疆运输费用补贴。
3、鼓励企业使用新疆棉花,对疆内棉纺企业使用新疆棉花按实际用棉数量给予每吨800元的补贴。
4、对企业实施优惠税收政策。在继续执行现行自治区促进纺织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基础上,将纺织服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全部用于纺织服装产业发展。
5、支持纺织服装企业开展员工技能培训。按年培训人数并依据自治区现行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对企业给予培训费用补贴。(目前培训补助为2400元/人次)
6、给、纺织服装企业新疆籍员工社保补助。继续落实新党发〔2009〕11号文件和新政办发〔2011〕194号文件精神,对纺织服装企业招用新疆籍的员工,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50%予以三年补助,对南疆四地州享受低保待遇的在纺织服装企业就业的人员,继续享受12个月低保待遇。
7、纺织服装企业低电价优势,积极推动纺织服装企业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对于暂时没有配套电厂或无法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的纺织服装企业,在电价0.35元/千瓦时以上按实际差价给予适当用电补助。
8、建设高标准印染污水处理设施。在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建设高标准、新技术的印染污水处理设施,在一定时期内对运营费用给予补贴,确保印染污水100%处理和达标排放。
9、加大对南疆地区的支持力度。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上向南疆地区倾斜。
10、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研究制定金融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措施,支持纺织服装企业采取发行企业债券、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方式多渠道融资,缓解融资难题,降低融资成本,加大纺织服装企业上市扶持力度,建立上市绿色通道。
二、财税优惠政策
1、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包括南疆三地州、其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边境县市)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2011年至2020年,对新办企业出口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超过50%(含50%,下同)、现有企业出口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超过70%(含70%,下同)的出口生产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免征自用房产税;免征自用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属于国家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目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口生产企业,对新办企业出口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超过50%、现有企业出口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超过70%的出口生产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基础上,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但累计享受不超过5年。
三、土地优惠政策
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国有未利用地的工业项目,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按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50%执行(我县属于十五等别,最低出让价为60元/平方米)。
五、服务优良
服务承诺:对于各方企业来乌什县投资发展我们将给予政策允许的所有优惠条件,实行一站式、保姆式服务,专人对接、持续跟进,营造亲商、惠商、安商、便商的良好环境,使乌什县成为广大客商投资兴业的热土、开放致富的宝地、休养生息的乐园。
最后热情欢迎各位企业家朋友们到乌什县旅游及投资考察,我们将举全县之力为大家做好服务,使你投资乌什此生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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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什县招商局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新城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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